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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深圳市汽车租赁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4-01 14:19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详见附件1)中对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发了“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业务系统”,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

  各有关企业可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首页登录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业务系统企业端(具体入口及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系统企业端包含了租赁企业和车辆备案申请、备案信息变更、车辆备案凭证自主打印、备案信息查询等功能。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首次申办业务时在首页“企业备案申请”栏目中凭“经营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企业备案成功后自动开通企业帐号,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企业联系人手机号。请所有在我市开展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业务的经营者于60日内登陆该系统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

     2.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金月,联系电话:837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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