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交〔2016〕494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业共渡难关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2020〕242号)的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的物流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根据办事指南及用户操作手册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从2021年4月8日起至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网址:https://uia.jtys.sz.gov.cn/sso
三、咨询方式
申请企业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并查询办理进程,咨询电话:83168329、83168092。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业共渡难关有关事项的通知
3.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4.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