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直通港澳道路运输指标管理工作的交接,进一步理清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存量情况,经省交通运输厅核查对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指标数据,现将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数核对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请我市各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认真核对跨境指标数。对公示的指标数、企业类型、注册地等有异议的,由各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于2021年4 月23 日前将申诉内容以及原指标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邮寄至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 号广东交通大厦北座2501房,联系人:万凤玲、吉波,020-83730763)。省交通运输厅将再次核对后进行正式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经营指标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