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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停止实施泥头车、罐式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5-11 15:18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泥头车行业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泥头车、罐式车行业管理,经研究,现决定取消泥头车、罐式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泥头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取消实施我市泥头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不再开展深圳市泥头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审批事项。

  企业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管理要求由有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取消罐式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取消实施我市罐式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管理要求,不再开展深圳市罐式车运输企业达标资质审批事项。企业从事罐式车运输业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后,即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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