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泥头车行业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泥头车、罐式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 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罐式车辆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10 号)。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各相关单位不得继续要求在我市行驶的泥头车、罐式车(含搅拌车、槽罐车,下同)办理并悬挂“档案号牌”、不得继续要求在我市驾驶泥头车、罐式车的司机持有“备案合格证”。
特此通知。
市泥头车整治办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