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场站园区类货运源头单位予以更新公布。
各相关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的准确性;维护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并将源头治超数据接入省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账;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各辖区管理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4月底前与相关货运源头单位签订治超责任书;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或改造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源头治超数据接入省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工作;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场站园区类货运源头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