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涉嫌违法当事人因地址不详、拒绝接收等原因无法直接、留置、邮寄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当事人及涉嫌违法内容详见附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本机关联系。
一、上述《协助调查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您(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逾期拒不配合调查的,将视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由此产生的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等不利后果将由您(单位)自行承担,本机关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南塔一楼
联系电话:0755-26711637
附件:2021年第四批协助调查通知书(普通公路)公告信息列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