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市共有368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证件持有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各辖区行政服务窗口。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等信息可登录我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名单(截至2021年7月31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