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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情况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8-18 15:07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21年7月3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1年5月3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听证内容、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等事宜。

  2021年6月1日-6月7日期间,经申请人自愿报名,资料审核,符合听证参加人要求的申请人共为市民代表3名、企业代表4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符合旁听人要求的申请人共有5名。按照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等要求,确定了本次听证会的10名听证参加人、5名旁听人。

  2021年6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确定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通告》,公布了听证部门名单、听证参加人名单。

  2021年6月24日,因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期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决定等事宜。

  2021年7月2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会通知书包括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决策承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1年7月30日14:30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会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民航发展处李勇政处长主持,1名听证陈述人、1名决策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1名听证笔录记录人、10名听证参加人(应到10名,实到9名,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许少武因临时出差未能参加)、5名旁听人(应到5名,实到5名)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9名听证参加人就听证内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决策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应。通过听证,达到了收集意见、凝聚共识的预期目标。

  三、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9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建议需要根据发展阶段、形势变化,对资助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建议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客运、货运新航点的界定,目前设定3年的间隔期,相对于新开国内客运、货运航线一次性补贴而言,堵住一家公司反复申领资助的漏洞,但是影响了其他航空公司进入的积极性;部分条款设定过于粗略或不够严谨,建议:一是双通道宽体客机增量,建议按照可售座位数为标准,考虑部分加长单通道机型(例如空客A321LR),二是机场陆运专线资助子项,按每条机场陆运专线30万/年标准给予资助,需要考虑区分陆运专线运输距离和车型标准。

  (二)关于“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处理货量资助项目”部分,建议就货站处理货代货量的收费标准予以相应公示、规范或说明;关于“进口生鲜冷链业务资助项目”部分,建议对货站提供进口生鲜冷链产品服务相应的收费标准予以相应公示、规范或说明;关于“跨境电商空运进出口资助项目”部分,建议对海关监管场所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相应公示、规范或说明。

  (三)一刀切取消所有包机人资助政策对行业的打击非常大,也会影响到深圳本地民营企业参与到深圳航空物流发展的积极性。建议是否可以考虑对包机人的资助政策设置门槛,比如设置包机年限、班次等指标因素,及外籍航空公司双方长期协议、国家民航局对航线批复文件、外籍航空公司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辅助,或有外籍航司双方长期协议包机人也可定义为非基地航空,鼓励深圳本地民营企业承接引入外籍航司包机业务等。

  (四)建议提高洲际货运航线资助标准,资助期限延长至三年(第二年、第三年逐年递减);建议洲际、亚洲和国内货运航线均增加进港货量资助;建议货运非基地公司与货运基地公司的资助标准保持一致,同时建议客运非基地公司与客运基地公司的资助标准保持一致;建议增加“一事一议”条款。

  (五)建议针对客运航司腹舱客改货出台相关资助。

  (六)建议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补贴。如果无法给予现金补贴,建议:一是可以减免起降运营费用;二是在时刻上给予倾斜。

  (七)宽体机架次补贴只对国内航线有补贴,建议将国际客运航线纳入补贴范围内。

  (八)本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支持最优质的与航空相关的市场主体做强业务,指引行业向做强做优的方向发展,无法囊括航空市场中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各项需求条款,现应推进本实施细则落地,并在本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更好地完善政策,在下一步修订政策时推动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内地各口岸对代理人整体补贴力度都较大,深圳地区整体用工、仓储成本都较高,希望可以适当放大补贴力度,增强深圳地区代理人的市场竞争力;深圳缺少9610补贴和航时补贴,建议加大补贴力度。

  (九)支持基地航司非基地航司差异对待;新开航线的定义按照机场为主体,三年内未执行的航线为新开航线,其他公司已经开通的航线再有新的承运人开通,补贴额度减半或不补;建议对国际洲际航线加大补贴力度。

  四、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了9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9名听证参加人共提出了19条意见和建议,采纳6条、部分采纳4条、不采纳9条。

  五、听证会各方面争论的主要问题

  9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19条意见和建议中,13条为货运类方面的意见建议,其余为客运类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听证会中听证参加人主要就有关取消给予包机人的资助、提高货运非基地航空公司的资助标准、全货机新航线基于航空公司新开为准的定义等三方面的听证内容存在一定的争论,并提出了对应的货运类意见建议。经决策承办单位解释说明后,听证参加人未再提出补充意见或建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尽快完善《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加快其报批工作,最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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