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9月6日收到深圳市鹏星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水路运输经营范围的申请。该公司拟经营深圳西部沿海及珠江口水域客船运输,拟安排“鹏星22”“鹏星23”两艘客船经营相关航线。
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审批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5〕86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395366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大厦1006
邮编:518000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