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0〕 7 号)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对企业提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第一批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9月27日,我局共完成了西湖等50家巡游出租车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企业申报2020年2至5月期间租金减免共计14320.7686万元,申请奖励新增经营权指标共计1206个。经审核,50家企业符合文件要求的租金减免共计14320.7686万元。其中,抵扣车辆已延期936个月折算金额187.2万元;剩余总减免金额为14133.5686万元,拟奖励新增经营权指标共计1206个。
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第一批次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止。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83799021,电子邮箱:czcggb@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汇总表(第一批次)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