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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4-02-06 15:16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23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一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时代深圳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深圳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的重大意义、重要要求,深刻领悟党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历史使命,结合深圳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逐条对标细化落实,全力推动上级部署要求在深圳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见效、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领引导全局上下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文件,多次就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局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确定11项任务、64项具体工作,逐条明确责任人、时间表,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落细。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聚焦新兴领域发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编制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制定《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文件,率先建设低空经济法治“跑道”;研究制定《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持续释放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政策红利。聚焦民生热点,完成《深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经济特区路政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编制,制定《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制定印发《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9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全面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制度保障。深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等,对交通运输领域88件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实效性。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制定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安排,将编制《深圳港口章程》等4项工作列为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

  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专项清理,修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季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与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坚决整改,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扬。

  (二)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对标中央和省、市要求,制定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方案,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5种类型问题,以及我局今年2月以来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细化5个方面18项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整治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整治工作专报》多次刊登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先进经验,《南方都市报》专版宣传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主要举措、亮点成效。

  (三)部门联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在深圳机场、深圳北站、罗湖口岸等重点区域,联合公安、交警、属地政府成立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推动形成属地政府牵头综合治理,公安部门管“拉客仔”、交通执法查“非法营运”、交警部门管“路面违停”、交通运输行业“完善设施配足运力”。在重点区域安排交通运输常驻执法力量,常态化组织错峰执法、夜间执法、凌晨执法行动,重点节假日期间采取“三班倒”执勤模式,全天候值守交通枢纽,直至最后一班抵深旅客疏散完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7.6万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非法案件超2.1万宗。

  (四)积极创新执法方式。

  大力推行科技执法,创新无人机执法模式,利用无人机查处违法案件96宗,“互联网+交通运输违章线上办理平台研究与实践项目”荣获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开展“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减免责事项从33项增加到65项。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组织3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教育、大提升”全员综合培训活动,蝉联第四届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冠军,3名参赛选手包揽全省个人一等奖。

  四、优化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等共性要素实现市域范围统一、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完成二次统筹事项83个,整改办事指南信息问题486个。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对337家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制定《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扎实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信用承诺制度,行业主体签署信用承诺书3256份。建立交通运输一体化大数据共享应用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向26个单位提供200余项数据服务,支撑47个业务场景。

  (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化“我帮企业找市场”,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采购额约250亿元,吸引参展商2000余家,其中国际参展商占20%。获批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建设港口型、空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等四种类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文推广经验。“组合港”区域通关便利化改革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改革案例”。一流的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发展活力:2023年,深圳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88万标准箱,位列全球第四;汽车海运出口7.1万辆,同比增长348%;机场旅客吞吐量5273.49万人次,同比增长144.56%,位列全国第四;机场货邮吞吐量160.03万吨,同比增长6.19%,位列全国第三;新开通无人机航线77条,新建无人机起降点73个,飞行规模全国第一。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持证视察和调研交通工作,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视察调研我市航运中心建设、低空经济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深惠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建设等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129个市人大代表建议,按时签收率、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0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司法建议书2份。快速有效解决外籍人士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问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工作机制。

  (三)持续巩固审计监督成果

  积极主动配合审计调查工作,迅速成立审计整改工作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并抓好审计“回头看”整改成果应用,切实补齐制度短板,着力健全长效机制。

  (四)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修订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研究办理、风险评估、决策回复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全流程有效管控。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交通运输领域立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更好适应新业态的发展、市民的新需求。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实抓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交通助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物流中心,推动深圳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抓紧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立法工作,积极推进《深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路政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加快修订《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为行业发展提供保障,为改革创新拓展空间。

  (二)着力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加大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执法力度,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突出以市民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优质的客运服务,从源头挤压非法营运空间;另一方面突出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三)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电子证照制发及应用,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交通制度体系。落实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维护行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积极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互相促进,不断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法治交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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