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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01-04 10:52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照《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市交通运输委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共计24个指标的总体情况良好,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得到继续巩固。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积极推动交通运输立法立规。

  1.完成年度重点立法工作。根据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市交通运输委完成了《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立法,为龙华有轨电车的运营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推进《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为完善道路停车管理、提升便民程度提供法律支持;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管理条例》《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修改)《深圳市直升机机场管理办法》等2017年重点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为下一步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针对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等9个部门规范性文件,所有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的程序,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合法。同时,市交通运输委还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每一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向社会和行业及时准确地传递行政管理的最新政策,实现了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有效沟通。

  3.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结合“放管服”改革情况,提请全面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等2部特区法规;启动了《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对1979年至2015年以来74件涉及交通运输的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核对,废止39个文件,31个文件继续执行,4个文件修改后执行,进一步增强了交通运输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新情况新变化的适应性。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互联网自行车规范发展政策”、“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政策”、“盐港东立交建设工程”等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其中,“互联网自行车规范发展政策”于11月20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此外,市交通运输委对2016年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改革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全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加强。

  2.加强合同审查管理。一是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了合同起草、审查、批准、编号、订立、履行、争议解决、存档等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印发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及装修管理类、智能化信息化项目类、技术类等一批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全委合同文本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全委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委法制工作机构全年共审查合同215份,每季度抽查合同管理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加强重大问题的法律处置。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先后组织对高速公路回购、小汽车限购、大亚湾核电站专用码头港口经营许可、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机动车维修经营执法取证、道路客运车辆资质清理、公交特许经营、北站客运站委托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妥善处置。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未发生一起因重大问题法律处置失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严格执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复议诉讼办理工作规定》,行政复议、诉讼统一分办转办,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的研究分析,把行政复议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转化成执法标准。截至12月31日,行政复议案件69宗、各类诉讼案件66宗,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市交通运输委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关要求,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纳入委领导出庭范围,建立了以业务相关性为基础的委领导出庭分工机制,将旁听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截至12月31日,委领导出庭应诉10次。

  (三)大力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1.突出执法重点,确保监管效果。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紧扣“保安全保稳定保秩序”的主题,对执法工作重心进行调整,将非法大巴、无证机动车维修、道路路政、危货运输、超限运输、港口及海上休闲船舶、非法营运网约车蓝牌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8大执法领域确定为执法工作重点,案件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12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28940宗。其中,查处无证经营大巴1155辆、无证机动车维修案件1099宗、路政案件1698宗、危险货物运输案件1750宗、超限运输案件1624宗;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及船舶790处、港口码头809处、航道3882公里,查处案件12宗;查处非法营运小客车2254辆,其中非法网约车1277辆,蓝牌车977辆;检查交通运输企业216家,查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案件334宗。交通综合执法开创新局面,行政执法价值、层次、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2.继续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继续推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832宗,法院审结并作出执行裁定1213宗,其中准予执行的有1162宗,各级法院还通过法院查控网协调边检、交警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出境及固定财产、私家车交易过户等多方面进行限制,528名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被限制年审、过户等业务,37 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已进入到法院司法拍卖程序,65名被申请执行人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到窗口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3.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在道路客运、出租客运两个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先后印发《深圳市港货驾维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港货驾维、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委共组织开展客运站双随机抽查行动60次,实现对全市客运站双随机抽查全覆盖,组织开展出租车双随机抽查行动84次,组织开展港货驾维双随机抽查行动57次,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行政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4.构建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智能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市交通运输委依托现有业务系统,开发了行业市场主体、执法主体、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的随机抽选模块,升级完善委相关行政业务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系统以及行业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主体名录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将行政许可、备案、检查、处罚等行政监管信息归集到监管对象的名下,依法通过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商事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标初步实现。

  (四)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全面梳理行政处罚程序,优化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案件审核、违章处理等流程;修订完善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理顺案件审理会程序及职责分工,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证执法公平公正;修订法制员制度,健全法制机构建设,每月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提升法制员业务能力水平。

  2.规范各项执法业务。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编印了《执法指引》16期,对听证、复议、诉讼中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执法实践;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5次,印发《整改督办通知》12份,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分执法门类建立样板案例案卷,编印《样板化案例》4期,对案件分类制定执法全过程指引,推行规范化文书模板,实施案件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告知送达、执行结案全方位定标对标达标,指引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全面清理核销执法文书,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及时梳理完善执法权责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3.强化执法考核监管。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修订了执法绩效考核方案,加大重难点案件分值、权重,坚持每月召开执法形势分析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例会,对执法工作进行考核部署;评选执法标兵单位11个、执法之星22名,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坚持执法人员绩效排名“公示上墙”,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推行使用全过程执法记录仪,实施执法日志填写制度,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每周随机对基层单位开展暗访,分管执法的委领导定期到基层单位调研督导,监督促进基层执法工作。

  4.加强科技执法能力建设。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在现有执法系统基础上,按照建设“大智能、大交通”的统一框架,积极推进执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执法科技含量。开发了移动执法系统,依托现有的“交运通”平台,实现现场录单、现场打单,通过数据的综合利用、笔录的模板化管理和文书的电子印章签发,减少现场重复性的人工抄写工作,文书制作时间缩短了一半,大大提高了现场执法效率;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试点完成宝安福永、龙华清湖、龙岗双龙3个智能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实现对违停上下客、不按线行驶、GPS信号掉线等7种常见违法行为通过智能装备全天候非现场执法。通过加强科技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5.凝聚执法合力。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旅游、教育、航道、海事、综治、安监、街道、消防、城管等单位沟通联系,建立优势互补、各司其职的联合执法机制,破解执法难题,提高执法效率。截至12月31日,开展“雷霆十号”等联合执法行动10次;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送交通行政处罚信息,促进源头防控违法行为。

  (五)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领导学法活动。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内容;组织全委副处以上干部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学法活动,委主任于宝明同志对《民法总则》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市交通运输委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开展了送法律好书活动,征订了《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和《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等法律书籍,发放给委领导及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倡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2.加强基层法治教育。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先后组织开展合同管理专项培训2期、重大行政决策办理3期、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1期、行政审批业务培训5期、行政执法岗位培训1期、轨道交通执法专题培训1期、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培训2期,组织52名执法骨干到高校培训学习,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送法上门”活动12次,规范了全委法律事务办理,提升了全委法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法治交通管理水平”为主题,以合同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举办了第七届“法治交通”知识竞赛,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在全委营造了“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氛围。

  3.狠抓行业普法宣传。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社会普法宣传,组织相关运输企业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8次,共发放宣传手册1500份、安全知识挂图100张,接受市民咨询3000余人次;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次,组织开展30场的企业管理人员和501场的普通员工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共计50063人次参加了教育活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

  4.提高社会普法效果。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宣传模式,开通“交通在手”和“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普法简讯,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先后开展了“安全春运”“治超执法”“驾校管理”“非法营运”“网约车管理”“公交文明出行”等多个专题的普法宣传,还结合执法重点开展专题宣传,每周广播2次公益广告,电视节目宣传12次,报纸刊发稿件72篇,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70余篇,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环境。

  (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好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的15个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推进1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合并工作。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已实现了9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合并工作;简化行政审批材料和程序,凡是市交通运输委发证或能够共享查验的证件,均无需再提供原件,共减少行政审批材料20余类;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将政府投资和社会重大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19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应用,245个审批事项全部制定了标准化材料,重点是强区放权改革中下放各区实施的8个审批事项,实现了业务权限下放,后续指导到位,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规范行政审批监督,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审批工作规定》,全面规范了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各环节。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落实网上办事,全委245个审批事项实现一次登录即可直接在网上申办具体事项,全部事项现场跑动次数都不超过1次(其中,110个事项实现现场跑动次数为0次),108个事项实现了办理结果的物流快递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线服务也在抓紧推进中;积极开展全流程自动审批试点,目前市交通运输委网约车管理和小汽车调控事项共计3个事项已全部实现了系统自动化审批,全流程自动审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各项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节点安排。截至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委所有事项均实现集中统一受理,其中166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并组建了委驻市民中心首席代表工作团队,制定了进驻后运作流程与规则,确保审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此外,保留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分厅,办理港航货运板块45个业务量大的事项,各辖区交通局受理事项全部进驻各区行政服务大厅。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7年,市交通运输委法治交通建设成效明显,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依然面临许多挑战。一是党的十九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推进“法治交通”、提升全委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主线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深入,强区放权、放管结合及标准化、智能化审批改革需要有新的突破;三是交通运输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约出租车、网约巴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新矛盾、新问题陆续显现,提升交通执法监管能力急需新的法律保障;四是诚信体系建设大势所趋,交通行业诚信机制建设相对薄弱,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监管迫在眉睫。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市交通运输委在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交通法规体系。统筹实施、协调推进全委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完成《深圳市直升机机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废止)《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等6个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为改革创新拓展空间,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二)努力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法律审查工作规则》,凡是委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委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以委名义签订的合同、委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以委名义使用的格式法律文书范本等,刚性纳入事先法律审查范围,规范法律审查流程,强化法律审查责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放两加强”(注:向基层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诚信监管)的总体要求,梳理市交通运输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提供审批结果的物流快递和审批收费的在线支付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申请不出门、进程可跟踪,审批留痕迹、责任可追究”为基本目标,从受理到审查等各环节提高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深度,规范审批行为。

  (四)建立健全诚信监管制度。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诚信监管制度,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不满足资质条件、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者,督促整改,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等惩戒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自我规范、自主管理、守法经营。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能力。狠抓案件质量提升,按季度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提升全委执法质量;注重复议决定、法院判决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每半年汇总分析全委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提炼普遍性问题,剖析典型性案例,形成执法机关、复议机关、法院共同认可和遵循的执法指导意见;坚持科技执法,加快治理公路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市交通运输委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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