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应急管理

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方案(试行)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11 15:41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工作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交通保障应急方案,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重要交通枢纽及场站、热门旅游景点等人员、车辆密集场所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快速、稳妥、科学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市民交通出行顺畅,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深圳市范围内的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节假日范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7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交通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委各委领导。

  成员:机关处室及委属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筹、协调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2.监督检查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安排。

  4.必要时,决定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5.研究解决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保障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成员由秘书处、发展计划处、公共交通处、轨道办、客运交通管理局、港航和货运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2.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开展交通保障应急处置联合行动。

  3.检查各相关单位(部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的执行情况。

  4.总结评估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向市委、市政府上报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1.秘书处

  负责统筹组织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对需向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报送的信息和文字材料进行核稿把关;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人事处

  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好奖惩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财务审计处

  负责做好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4.综合法规处

  负责监督各运管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及严查、严处、严罚的情况;负责引导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范围内交通标牌、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的完好;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发展计划处

  负责协调公路、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收费站交通顺畅;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行为;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建设管理处

  负责统筹协调道路施工路段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施工路段道路(公路)的畅通;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7.智能交通处

  负责监控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行业运行态势;负责开发和运行重大节假日交通智能系统,包括场站视频监控系统、统计系统、对讲指挥系统及手机短信系统;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8.安全管理处

  负责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9.公共交通处

  负责公共交通出行监测,及时根据需求合理调配运力,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公交线路的调整工作;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0.港航管理处

  负责统筹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水路客运企业、码头的保障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1.空港处

  负责统筹重大节假日期间民航企业、深圳机场的保障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2.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对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稽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特别是高速公路匝道口的巡查力度;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3.公用设施管理处

  承担本单位养护的交通公用设施日常管理和养护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所管养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公用设施完好;负责重大节假日期间所辖交通场站(枢纽)的应急保障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负责统筹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轨道交通的保障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各交通运输局

  实行辖区包干负责制。牵头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和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内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内重点场站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服务质量、行业维稳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置辖区内交通运输生产及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监管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6.客运交通管理局

  负责统筹全市道路客运行业重大节假日应急运力组织工作,统筹调配区域应急运力缺口;做好全市道路客运数据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安全监管和运营监测,加强深圳机场出租车场站秩序管理;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7.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职责范围内其他业务领域进行运营监测,做好港口码头、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保障应急工作;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8.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TOCC)

  负责收集全市出租车、长途客车、公交线路、公交站点、地铁站点等数据,实时监测全市道路交通状况,遇到突发情况协助进行应急指挥;负责智能交通传输网、数据中心、共享平台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网络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9.其他单位(部门)

  必要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召集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相应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传递和应急调度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为确保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联合值班工作、客运保障工作、高速公路保畅通工作三部分。其他相关工作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完成。

  (一)联合值班工作。

  为了统一各方资源做好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委各工作板块实行联合值班。

  1.值班安排

  委总值班室及TCC值班室24小时专职政务值班安排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各板块业务值班安排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将交通联合值班安排表汇总到秘书处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1)值班委领导及值班处领导

  值班安排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及信息处置工作管理规定》(深交〔2010〕494号)执行。

  (2)委总值班室

  每天安排值班员2名(双岗制,主班值守及副班备勤各1名)、助理值班员2名,轮值顺序及安排同日常值班。

  (3)TCC值班室

  实行四班两运转,每班安排行车调度、设备调度、信息调度各1名值班,1名副班备勤。

  (4)各工作板块

  秘书处、发展计划处、公共交通处、客运交通管理局、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及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每天安排处领导及相关正式在编人员到位值班。

  2.值班方式

  联合值班为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统一在委办公楼六楼总值班室(轨道交通值班设在TCC值班室,客运交通值班设在客运交通管理局值班室)。秘书处、发展计划处、公共交通处、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及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分别派遣相关处领导及值班人员在委总值班室值班;其他单位视突发事件情况或领导小组指示,安排人员到委总值班室值班。

  3.值班职责

  (1)值班处领导

  负责牵头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各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将相关处置信息向委领导汇报,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

  (2)委总值班室

  负责重大节假日期间行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作为各业务板块应急值班的桥梁,及时收集汇总各值班岗业务处置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处置信息,落实上级领导指示;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TCC值班室

  负责24小时监视我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行情况,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监管,采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配合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4)秘书处值班岗

  负责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交通广播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出行信息,引导公众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安全出行和文明出行。负责对需向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报送的信息和文字材料进行核稿把关;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发展计划处值班岗

  负责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事故和拥堵等有关情况,会同相关单位确保高速公路和收费站安全、有序、畅通;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公共交通处值班岗

  负责公共交通出行监测,及时根据需求合理调配应急运力,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7)客运交通管理局值班岗

  负责出租车运营监测;及时根据需求统筹调配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8)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值班岗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职责范围内其他业务领域的运营监测,负责做好港口码头、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9)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值班岗

  负责为委内各智能交通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完成本板块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0)其他单位值班岗

  遇有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部门)派员到岗值班,负责本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传递和应急调度。

  4.信息报送

  重大节假日期间,参与交通联合值班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行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1)日常信息报送

  重大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各值班岗要将当天本责任板块相关统计信息、业务处置情况等及时汇总报委总值班室。其中:

  ①TCC值班室

  负责收集汇总轨道交通每日客流信息、运营等情况。

  ②发展计划处值班岗

  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区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的路况、拥堵等情况。

  ③公共交通处值班岗

  负责收集汇总应急运力调配等情况。

  ④客运交通管理局值班岗

  负责收集汇总客运场站客流信息、旅客滞留等情况。

  ⑤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值班岗

  负责收集汇总水路客运、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情况。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值班岗要将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汇总报委总值班室,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高效。

  (3)总结报告报送

  重大节假日的最后一天17:00前,参与交通联合值班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重大节假日期间本责任板块的业务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书面报委总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联合值班及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总结报告,呈报领导小组及市委、市政府。

  5.值班要求

  (1)在各个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周,各值班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填写《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大节假日交通联合值班安排表》报委总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汇总。

  (2)各级值班人员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落实岗位责任制,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一旦排定,原则上不许替班,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及时向委总值班室报备。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掌握本系统、本责任板块安全生产情况,遇重要事项、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委领导报告,同时向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听从值班委领导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下班前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有关值班材料移交下一值班人员。

  (4)严明工作纪律,对值班人员无故脱岗、通讯不畅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因玩忽职守而迟报、瞒报、误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客运保障工作。

  1.运力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相关应急运力保障企业,落实应急联络制度,做好运力保障工作。各应急运力和应急驾驶员保障企业必须在接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运力(驾驶员)应急支援指令》后,及时派出应急运力(应急运输车辆类型等级应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及以上标准的大巴)和应急驾驶员到达指定地点装运。

  (1)公路

  各客运企业、场站要对流量、流向、流时情况进行调查,对运量、运向、运时进行摸底,充分考虑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制定周密的运力安排计划,留有余地,确保正班、加班、应急运力三备无误,满足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和突发事件的需要。

  一旦出现运力不足时,由相关客运企业、场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客运交通管理局及相应辖区交通运输局应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提供充足的运力,有序、高效地疏散旅客。

  各交通运输局实施措施:

  ○1前往现场维持运输秩序。

  ○2调派事发地辖区运输企业自备的后备运力或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配应急运力组织疏运。

  ○3指导汽车客运站联系运输企业组织包车疏散旅客。

  客运交通管理局实施措施:

  在辖区内的后备运力不足时,调派其他辖区的应急运力前往事发地协助旅客的疏运。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措施:

  ○1必要时,组织协调愿意通过其他运输方式转乘的旅客,调派应急公交运力将滞留在场站的旅客转移到各区指定的延伸候乘点。

  ○2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省交通运输厅调派省内各市后备应急运力支援。

  ○3省道、国道长时间中断(2天及以上),通知各公路客运站,组织客运班车绕道行驶;并报请省交通运输厅通告沿线运管部门;拟请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联系运力到我市支援。

  (2)城市公交

  公共交通处、轨道办指导督促市地铁集团、港铁(深圳)公司、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汽公司,根据重大节假日期间客流情况,适时采取开通重大节假日专线、通宵线路、延长服务时间、缩短发车间隔、增加运力、线路调整等措施,做好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热门旅游景点、口岸等重点场所的旅客接驳工作。

  (3)铁路

  轨道办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部分临时旅客列车或加挂车厢,增加运力,以缓和供需矛盾。

  (4)民航

  空港处要加强与民航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客流安排每日进出港航班班次,注重加强恶劣天气下滞留旅客的安置疏导工作。

  (5)水路

  港航和货运管理局督促各港口客运码头做好重大节假日运力组织工作,确保相应运力协调到位。

  2.安全监管

  各相关单位(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强化安全教育;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夜间行驶时避开禁行路段;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三不上路”,即病车船不上路出航、疲劳不开车驾船、超载不出站出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开展重大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各运输企业、车队、车站要对重大节假日安全防范措施开展自检自查,自我备案,接受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运输安全大检查,各运管单位要对所辖的场站、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清洁情况。

  (2)履行交通运输行业三把关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在重大节假日到来之前,各运管单位要对所辖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对重大节假日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驾驶员监管制度,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运输企业将营运车辆GPS信息按要求传送至我委交通运输行业GPS监管平台。同时,要加强车辆的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执行重大节假日运输任务车辆的情况。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各运输企业要对执行重大节假日运输任务的各类运输工具坚持强制检验维护,配备消防、防滑器材,尤其是省际客运车辆要做好防雨雪、防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充分准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以完好、稳定的状态迎接重大节假日。

  各运管单位要严格要求运输企业使用符合车型、等级要求的车辆从事相应的旅客运输活动,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年审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和违规设置的客车参与旅客运输工作。

  ○3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各运输企业要选派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精湛的人员承担长途班线(航线)和情况较为复杂的运输任务,并注意合理安排班次和驾驶人员轮休,严禁超载滥载、违章操作和疲劳驾驶,避免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交通场站安全管理工作

  ○1各交通运输局根据需求对所辖公路、水路客运场站派驻执法人员进行驻站监管,掌握本区客流及运力情况,协助维护场站秩序,监督客运场站实施“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和深圳市公路班车出站日志登记制度,严禁接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站发班。

  ○2各公交、轨道交通、枢纽场站等场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定整改措施、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期限”的原则限期整改,确保场站安全设施设备完备完好,要提早制定和演练滞留旅客疏运、安全突发事件和发现传染病情况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维护场站秩序,消除站内安全隐患。

  ○3各公交、轨道交通、枢纽场站等场所认真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检查,切实做好“三品”的查堵工作,把“三品”坚决阻挡在站外、车外和舱外,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4各公交、轨道交通、枢纽场站等场所在醒目位置合理设置清晰明了、简单易懂的引导标识,引导旅客快速疏散,缩短旅客等待时间,减少旅客在站场的滞留。

  (4)严厉打击车船超载违法行为

  各客运站(港)要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实行进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船超载出站(港)。各运管部门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客车(船)超载行为依法严处,对超载的客车(船)和以货代客车辆一律拍照取证并及时组织运力卸客转运,分流费用和因分流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原承运人或驾驶员承担。

  (三)高速公路保畅通工作。

  由发展计划处牵头,各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针对重大节假日高峰期部分公路收费站易出现严重堵车的问题,采取措施,保障收费设施正常运作,开足通道,增加人手,科学组织,缩短收费时间,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1.合理设置设施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高速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排查,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切实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效率。对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如:梅林、大梅沙、布龙、朗田、荷坳收费站等,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的要求,结合各收费站实际情况,在每个收费站的适当位置合理设置免费通行提示标志牌、车辆分流标志牌,在设置免费通道的收费站设立收费道口识别标志牌。

  发展计划处、各交通运输局在重大节假日到来之前组织对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检查。发展计划处、各交通运输局按分工组织检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检查内容包括设置专门免费通道、设立交通提示标志牌、收费设施运行状况和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等,检查情况汇总报发展计划处。

  2.增派人力加强疏导

  在通行高峰时段、高速公路免费时间启动前2小时和结束前2小时,发展计划处、各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派人到收费站值班,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收费站要增派人员,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制止为等候免费时间造成的收费站大面积车辆停放、为追赶免费时间超速驾驶等行为,及时处置拥堵问题,保持收费站的交通顺畅。

  3.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路段的巡查,严厉打击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上下客、社会车辆非法运营等违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货车交通管制

  港航和货运管理局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15吨及以上重型货车在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实施期间每天7时至21时限制驶入高速公路。

  5.总结上报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进行总结,并连同统计信息(含车流量、免费车流量、免费金额)在假期结束后报发展计划处,发展计划处负责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交通运输厅。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坐镇,精心部署。

  重大节假日期间,相关委领导、委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管理人员一律到岗到位,做好交通、交警、企业联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增强协作。

  重大节假日期间,各相关单位(部门)应确立应急联络员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应急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增强交流协作。

  (三)加强监控,确保重点。

  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全市长途客车、公交、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的交通状况和客流情况的监控。

  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将各高速公路监控视频信号接入我委,确保广深高速福永收费站、梅观高速梅林收费站、机荷高速荷坳收费站、盐坝高速大梅沙收费站等重要收费站的监控视频清晰、稳定。

  (四)加强防护,保障安全。

  相关单位(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旅客和现场处置人员可能遭遇的各种危害,采用先进技术加强人员防护保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安全。

  附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应急工作职责分工表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