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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5-031666

发布日期:2015-08-04 00:00

发布机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标 题: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部分修改意见未被采纳的情况说明

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部分修改意见未被采纳的情况说明 政策咨询

来源:时间:2015-08-04字号:【 】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一、背景

  日前,深圳市法制公布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交委就部分修改意见未被采纳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情况说明

  1.列车因故延误为何可退票但不赔付?

  建议:市民黄光军认为,地铁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同时还要适当赔付。

  回应:对此建议只予以“部分采纳”,最终规定这类情况可以退票,但不适合赔付。“城市轨道交通是基于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设计和运营的,因此适当比率的延误事件属于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且地铁执行的是亏损的低票价,因此全世界地铁出现故障普遍的规定是可以退票,但尚未有赔付的先例。”如运营单位经常出现此类情况,属于管理不善,政府会有相应处罚条款维护公众利益。

  2.为何儿童携带的小气球不可乘车?

  建议:根据规定,禁止携带充气气球乘车。市民黄光军建议,应区分情况对待,即对儿童携带小气球可不予禁止。

  回应:这一建议并未被采纳。考虑到运营安全,一旦气球飞入轨行区,容易缠绕在接触网上,列车行经时,极易造成接触网事故。另外,如果气球如是氢气球,具有易爆易燃性;如是普通气球,因爆破引起的声响也容易引起乘客不安从而影响秩序,甚至导致踩踏等安全风险。

  3.地铁运营安全系统评估为何5年才一次?

  建议:市民刘志雄认为,对地铁的安全评估事关重大,但目前规定是,安全评估的机构是由地铁运营单位委托的,担心评估公信力不够。同时,他认为每5年评估一次间隔太长,建议每2年就由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或经验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估,并对各家地铁公司、各个线路、各个地铁站点进行排名,督促其提高服务。

  回应:学习香港及国外经验,对于技术性强且门类复杂的轨道交通,由运营单位定期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运营安全评估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有效的安全和服务检查监督方式。

  而对于为何5年才评估一次,是因为地铁成网运行后,评估所需时间和费用较大,每2年评估将给企业造成较大负担,因此以5年为宜。但如果安全表现有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将随时要求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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