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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加强执法力度为春运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01-09 16:47字号:【 视力保护色:      

 

  1月10日,为期40天的2020年春运即将拉开帷幕,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顺畅,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提前谋划,全面加强交通综合执法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将“黑大巴”,无《道路运输证》大巴,超许可经营大巴,非法营运“蓝牌车”、网约车,旅游包车不规范经营、客运班车不按站点上下客,以及出租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重点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排查出的道路客运重点线路、重点车辆、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执法支队将从三方面着手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秩序。

  一是周密部署,全员动员。2019年1月9日,执法支队召开春运执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2020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执法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春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春运执法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任务职责。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履职。1.狠抓重点执法区域,重点保障全市各口岸、机场、港口、码头、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107国道、205国道以及各高速路出入口等客流集散地的营运秩序。2.突出重点执法类型,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黑大巴”、无《道路运输证》大巴、超许可经营大巴、不按规定的站点上下客大巴、出租车议价拒载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两客一危”、治超超重等领域执法力度。3.覆盖重点执法时段,在早晚出行高峰、深夜开展错峰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精确打击。

  三是联合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联动,建立辖区大队与辖区交警“春运执勤服务点”的点对点联络机制和案件移交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执法力量到我市7个省、市“春运执勤服务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同时联合交警、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卸客转运工作协作机制。对查获的“黑大巴”、无《道路运输证》、超许可经营等无证经营客车,一律实施卸客转运工作。

  典型执法案例

  1.执法人员“火眼金睛” 一眼揪出“黑大巴”

  1月7日上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辖区松裕路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一台桂C51***的大巴车未悬挂线路牌,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于是执法人员依法拦停车辆进行调查,了解到车上共有14名乘客,是在福永、沙井等地坐上车,打算去往广州,车费80到140元不等。经过调查,该车车主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车辆也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是典型的“黑大巴”。最终,车主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5万元,同时车辆被依法扣押。

  2.司机非法营运,竟还超载加冲卡!

  1月8日上午,执法支队坪山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在市级春运卡点——坑梓收费站开展春运执勤行动。11时许,一台桂A号牌的小客车出现在卡点前方,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因为该车人数较多,明显处于超载状态,执法人员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非但不听从指令,反而猛然加速,冲过坑梓高速入口卡点。

  执法人员见状,马上用扬声器要求驾驶员停车,但驾驶员并不理会。于是,执法人员立即请求在场的公安交警协助,及时将该车拦停。经询问,车上乘客一共10人,于紫金、大亚湾等地坐车该车,前往广西。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车主无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经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罚款3万元并暂扣涉案车辆。交警部门也根据交规对司机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同时,为了确保车上乘客能平安返乡,执法支队坪山大队启动春运联勤机制,联合区春运办、东部公交、坪山汽车总站妥善转运乘客,14时45分,将乘客安全送上返乡正规客运大巴。

  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黑大巴”、无证大巴没有道路客运资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勿乘坐非法营运“黑大巴”、无证大巴,春运出行,请到正规客运站点购票乘车。如发现非法营运“黑大巴”、无证大巴、巡游出租车议价拒载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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