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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相关内容解读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19-06-24 10:09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标准编号:DB4403/T 18-2019)已由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5月29日发布,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现对该标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解决充电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当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的要求,我局创新模式,结合“宜停车”泊位选点设置路内停车充电桩,推进“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尚无道路侧建设充电设施的相关标准,2018年4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关于研究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我局尽快研究制定路内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标准。为此,我局组织编制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二、内容说明

  (一)标准结构。

  本标准分为九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规划及选址、供配电系统、充电设备、消防安全、监控系统、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施工及验收。

  (二)相关内容说明。

  1.关于选取分体式充电机作为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说明。

  目前充电设施市场上的充电设施按类型可分为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包含分体式充电机);按其充电功率,交流充电桩又可进一步分为交流快充(单桩功率≥30KW)、交流慢充(单桩功率≤7KW),非车载充电机为快充设备。

  快速充电设备功率大,能在较短时间内及时为车辆补充电能,并提升道路资源的使用周转率,基本满足道路侧充电设施服务车型及其停车快速补充电能的需求,因此,本标准在充电设备选型时只选取快充设备。同时,由于道路侧行人往来、车辆穿梭情况复杂,随意性大,为保证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通行、防范触电安全事件及检修维护的需要,本标准不选择待机状态下,行人或车辆可能触碰部分带有高压电(380V)的交流充电桩及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只选择分体式充电机作为采用对象。

  分体式充电机的特点是实现一机多充(多个充电终端),可将功率变换单元与充电终端在结构上分开,二者间通过电缆连接。分体式充电终端在待机状态下电压为12V/24V,低于人体安全电压36V的限值。而且使用时,分体式充电机可根据车载充电需求、自身负荷状态和上级监控调控指令,按预定的功率分配控制策略,动态调整各车辆插头的最大输出功率,在保障使用安全的情况下,可将充电功率合理分配到各充电终端,其使用更为高效合理。

  2.关于提高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气和安全性能的说明。

  由于道路侧充电设施的应用环境是开放式的,行人往来、车辆穿梭频繁,另外深圳市夏天高温炎热且不时有台风过境,道路侧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触电、电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将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产生巨大影响。因此,道路侧充电设施应比常规充电设施具备更高的电气和安全性能。在充电设备电气性能方面,本标准提高充电效率要求,在20%~50%输出功率时的效率要求比NB/T33001-2018的要求提高3%,在50%~100%输出功率时的效率要求比NB/T33001-2018提高2%,效率提高已查阅大量设备厂商设备使用手册,为市场上较大设备厂商的典型参数;在安全性能方面,本标准增加30mA的漏电保护要求。同时,本标准还提出了定时自检、设备主体智能消防等要求。

  3.关于充电设施监控的说明。

  道路侧充电设施监控分为充电安全监控、视频监控两个部分。充电安全监控为后台监控,用于监控充电设施为车辆充电全过程的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发出告警,充电安全监控必须接入市级电动汽车安全监控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必须覆盖道路侧充电设施建设的全部供配电系统、主机以及充电终端,一旦有应急情况发生,运营单位可以结合充电安全监控及视频监控迅速作出反应。

  (三)本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结合道路侧充电设施使用环境特殊、安全性能要求高的特点,综合考虑充电设施设计制造、型式试验、选址建设及运营安全防护等方面因素,重点参考《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6)、《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6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2015)等标准技术要求进行编写。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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