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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11-09 16:46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防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风险,我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本规范性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围绕分级分类标准和程序、监督管理方式等内容开展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9日(周三)下午14:30-17:00

  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

  包括市民代表3名、企业代表4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

听证参加人

人数

产生方式

市民代表

3名

自愿报名

企业代表

4名

自愿报名

行业协会代表

3名

自愿报名

合计

10名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2人)。原则上不限制新闻媒体报名数量,若预定听证参加媒体人数过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

  (二)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市交通运输局大楼1708A室。

  (三)报名方法:

  方法1:在本通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

  方法2: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谦,联系电话:83168233。

  (五)相关证明:

  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人员

相关证明

听证会参加人

市民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

企业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行业协会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旁听人

身份证(居住证)

新闻媒体采访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记者证

  附件:参加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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