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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04-14 17:23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重点围绕考核对象、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结果应用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开展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4:30-17:00

  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

  包括市民代表5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3名、行业协会代表2名。

听证参加人

人数

产生方式

市民代表

5名

自愿报名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

3名

自愿报名

行业协会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合计

10名

-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2人)。原则上不限制新闻媒体报名数量,若预定听证参加媒体人数过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

  (二)报名方法。

  在本通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wuzj@jtys.sz.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增基,联系电话:0755-83168070。

  (四)相关证明。

  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人员

相关证明

听证会参加人

市民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经营者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行业协会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旁听人

身份证(居住证)

新闻媒体采访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记者证

  附件:参加制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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