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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地铁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10-10 14:37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78号

  施行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三章 第三十一条 禁止携带以下动物、物品进站乘车:

  (一)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的其他活体动物;

  (二)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三)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四)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充气气球、自行车(无电池、已折叠且重量未超过30公斤以及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未超过1.6米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六)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七)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者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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