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背景

2021年8月1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深发改〔2021〕58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8月20日零时起执行。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运价调整的必要性

(一)现行运价结构不尽合理。

我市现行运价对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市场供求的调节作用存在局限性,现行运价对高峰期和长途运输的激励作用不明显;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期间的运价与平日相同,不利于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有必要通过优化运价结构,发挥价格杠杆对供求的调节作用,缓解市民上下班高峰期,以及机场、北站等重点区域夜间地铁、公交停运后乘客“打车难”,并抑制长途运输议价、拒载等行为。


(二)巡游车运营成本增加。

近年来,巡游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运营承包费、能源费用有所下降,但人工成本增加,加上市场供求因素,总体运营成本呈上升趋势。据调查,2019年比现行运价核定年度载客公里成本累计增幅为15.3%。


(三)运价评估结果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

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巡游车运价情况进行评估,2019年相对于2017年基期年度,累计调价幅度测算值为13.07%,达到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设定8%的运价调整启动条件,需要开展运价调整工作。

二、运价调整的依据
三、运价调整的目的和思路

(一)运价调整目的

进一步完善我市巡游车运价形成机制,使运价及时反映营运成本和市场供求的变化,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求的调节作用,缓解市民出行难、打车难,根据我市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对巡游车运价进行优化调整。


(二)运价调整思路

微调里程价,平衡中短途运价水平

微调里程价,保持运价结构的整体平稳与协调,尤其是平衡中短途出行的运价水平,实现不同运距结构下运价费用增加幅度的相对均衡。

优化返空费,提高长途运价水平

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做法,细分长途出行需求,适当调整返空费起征点和返空费收取时段,调动驾驶员长途运输的积极性,提高长途运输服务收益,平衡供求关系,减少驾驶员因长途运输效益低而拒载的现象。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规程调整候时费起收条件

调整候时费起收条件,对车辆慢速行驶时运营收益下降进行合理补偿,提高驾驶员在高峰时段的运营积极性,增加车辆供给,减少高峰拒载、议价等违规行为,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

增设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缓解重点区域“打车难”

运用价格杠杆,提高驾驶员运营积极性,增加运力供给,缓解深圳机场、深圳北站等重点区域夜间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停止运营后乘客“打车难”。

增设春节附加费

考虑到我市巡游车驾驶员多数属于非深户籍、春节期间运营车辆低于平日50%的情况,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做法,设立春节附加收费,激励驾驶员在春节期间坚持运营,更好地满足市民春节期间出行需求。

对预约服务费实行最高收费标准管理,提高运价的灵活性

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巡游车预约平台建设,通过调整预约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允许平台与相关企业在最高限价内协商定价,促进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

四、运价调整的主要内容

调整后的运价较原运价调整了起步价、返空费、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候时费(慢速等候费)起收条件,增加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明确取消燃油附加费。运价调整幅度7.68%,低于按照动态调整机制测算的调价幅度13.07%,低于我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15.93%,低于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18.1%,符合我市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

运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二)返空费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起征里程,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

(三)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

(四)候时费(慢速等候费)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五)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

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轮排候客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轮排候客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

春节附加费,春节期间(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六)取消燃油附加费。鉴于深圳市巡游车已全面实行纯电动化,原燃油车的运价与油价动态联动办法相应取消。

五、运价调整的影响分析

(一)经济影响分析。

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叠加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起收条件、新增运价项目等各项调整因素,巡游车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68%。

对于驾驶员,税前工资收入预计接近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对于乘客,中短距离运价不变或温和上涨,长距离运价合理上涨,综合叠加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起收条件、新增运价项目等各项调整因素,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


(二)新增运价项目影响分析。

本次新增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运价项目,有助于缓解深圳机场、深圳北站在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停运后的夜间特殊时段“打车难”和春节“打车难”,受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37%。

综上所述,在当前巡游车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体效益下降、驾驶员收入明显下滑的背景下,按照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价,有利于促进巡游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