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需要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大业,事关产业工人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要深化工程建设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我市于2020年印发《关于深化新时期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对产业工人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引领工程建设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工程建设行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贡献者,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我市许多建筑品质有待提升,一些建筑品质不高,一些还存在质量问题。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组织涣散,职业晋升通道缺失,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社会保障措施滞后,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本办法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共建共享”的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产业工人的职业晋升通道,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探索产教融合的培养方式,以提升深圳城市建设品质为目标,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打造一批精品建筑工程。
(三)工程建设行业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
目前约有50万劳务工人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相关工作,工人队伍流动性大、技能素质低、教育程度低、老龄化现象突出、缺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影响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从近年来在项目工地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一线从业劳务工人为伤亡主体,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缺失、违规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虽然各级主管部门采取多方面措施压事故保安全,但劳务工人群体这一“人的因素”仍未得到有效的提升,已成为制约我市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的最大隐患。因此,大力培养具备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的优秀产业工人,提高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是我市工程建设行业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应结合实际对我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进行职业训练规划,建立职业训练的晋升模式。
(四)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用工问题已成为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施工企业和一线劳务工人常缺少合法的合同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出于成本和工期考虑,施工总承包企业难以主动开展一线劳务队伍建设,行业技能人才总量供给不足、技术工人的供需存在结构性失衡。在此市场大环境之下,工人是否具备新时代产业工人素质,是否有组织开展有效管理,将直接决定了产业队伍的品质是否得以保证和提升。因此,大力推动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培育新时代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既是企业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市工程建设行业未来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