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
出台背景

按照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个部门不超过一个专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财科〔2018〕134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原有4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并以此为基础起草形成《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依据。

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是指为了支持深圳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由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执行,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该部分内容主要提出了起草《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章 相关部门的职责

该部分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 使用范围

该部分根据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按程序确定专项资金重点使用范围,主要为市政府或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批准设立的新增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等。包括:

1.现代物流业领域    2.民航业领域    3.港航业领域    4.绿色交通建设领域    5.经市政府批准由专项资金支持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预算管理

该部分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开展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照相关要求在部门预算、决算中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项目管理

该部分主要提出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项目申报、项目初步审核、项目验收、信息公开、续期、评估、清理等各项管理内容。

第六章 绩效管理

该部分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七章 监督检查

该部分提出了对申报单位、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在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违规处罚的适用条款。

第八章 附则

该部分明确了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其他相关事项,并明确该《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

相关政策法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