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落实市政府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方案》(深交规〔2022〕7号),我局现开展2022年3月至4月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申报工作,资助申报范围包括新开通国内定期客运航线资助项目、新开通定期货运航线资助项目、新开通短期货运航线(含包机航线)资助项目、提升机场集货能力资助项目。现将资助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各项目报送材料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申请书及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2年5月27日-5月29日,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书面(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713室(联系人:谭杰卓,电话:82963215)。
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来不及在2022年5月29日提交申请材料,可在2022年7月13日至15日受理2022年5月至6月的资助申请时补交申请材料。
特此通告。
附件:1.2022年3月至4月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申报指南
2.2022年3月至4月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资金申请书及申请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