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共有85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和企业名下共63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失效《道路运输证》。
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或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各辖区行政服务窗口。
上述企业名单、许可证号、经营范围等信息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清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