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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取消部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07-29 16:42字号:【 视力保护色:      

 

  近期,我局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申领业务时,发现部分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经核查,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办理相同业务的部分档案存在类似违规情况。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十七条,决定对上述违规取得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予以取消(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持证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补正的,我局将依法取消该部分违规取得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其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取消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明细表

             2.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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