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及相关流程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9家企业2022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共3060.35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
1.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500万元;
2.顺丰航空有限公司2410.85万元;
3.北京元翼货运代理有限公司94.5万元;
4.惠州市太湖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候机楼管理分公司5万元;
5.东莞市华南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5万元;
6.深圳市坪山城投智慧物业有限公司5万元;
7.深圳市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更名为“领航圳故事企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5万元;
8.深圳一网商旅有限公司10万元;
9.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25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