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涉及调查报告》(深审数调报〔2021〕10号,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我局在数据共享开发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市数据开放平台上涉及我局公共数据未按相应频率及时更新、申请审核超时、申请长期未审核三个方面。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立即组织在市共享平台上进行清理。
(一)涉及我局共12项数据未及时更新,该部分已在审计调查期间整改、补充更新。
(二)涉及我局数据共享需求审核超时13条,前期与申请单位沟通处理上时间较长,办理不够规范,已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三)涉及我局数据共享需求未审核15条,已联系相关申请单位,并在市平台予以办结,目前已不存在需求未审核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减证便民”行动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报告》指出我局减证便民行动开展不到位。一方面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充分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相关材料本可通过共享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或通过对接国家接口查询相关信息,却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另一方面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要求重复提交材料,有材料已对接相关数据资源或接口,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
(一)未充分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查询政务服务事项所需信息,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资料,涉及我局10个事项25份材料。对该部分内容,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对相关事项办事材料进行电子证照关联,目前25份材料已全部实现关联。
(二)所需材料已对接相关数据资源,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涉及我局3个事项3份材料。对该部分内容,业务处室在前期已关联相关电子证照,但在前端未取消收取相关纸质材料。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已明确不再收取相关纸质材料,按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执行。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