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1月2日(详见附件)。
二、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30号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地区居住的人员,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及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听证参加人,请暂缓来访,并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一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464293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