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深圳市京兰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氢能源客车运营试点的申请》(详见附件),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规定,为推动氢能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长途和重载等典型场景应用示范,我局拟同意深圳市京兰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30个市际包车指标,用于专项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并开展氢能源试点运营,试点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现依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试点事项进行公示。有关单位可在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名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1902室叶之放收,联系电话:83059115(邮编518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jdlkyz@jtys.sz.gov.cn。
特此公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