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权责清单中“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了深圳市长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场公司”),拟申办站场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现有关联企业深圳汽车客运站、深圳市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深圳市宝安汽车客运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整合为站场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现申请为该站场公司办理许可、换证事宜。
经审核,深圳市长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齐全,我局同意为深圳市长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深圳汽车客运站、深圳市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深圳市宝安汽车客运站变更整合为该站场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效期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止。
现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竹林七道16号交通运输管理局1907。
受理电话:0755-83165596。
公示期限:自公示通告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