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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2年7月至9月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补助资金审核情况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12-08 15:58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政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补助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2〕11号)相关补助审核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34家企业2022年7月至9月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补助资金共7387.5592万元。具体企业及补助金额情况如下: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442.3177万元;

  2.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889.0624万元;

  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08.4964万元;

  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654.2077万元;                 

  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74.7851万元;

  6.东海航空有限公司361.7020万元;

  7.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404.0418万元;

  8.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1.8550万元;

  9.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9.6150万元;

  10.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1.6450万元;

  11.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8357万元;

  12.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2.3662万元;

  13.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15.1525万元;

  14.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9037万元;

  15.贵州航空有限公司1.9020万元;

  16.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1.8767万元;

  17.西藏航空有限公司4.9488万元;

  18.奥凯航空有限公司1.3242万元;

  19.成都航空有限公司0.7507万元;

  20.上海航空有限公司6.1707万元;

  21.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0.5135万元;

  22.河北航空有限公司0.5070万元;

  23.龙江航空有限公司0.5065万元;

  24.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0.5030万元;

  25.江西航空有限公司0.4875万元;

  26.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0.8658万元;

  27.昆明航空有限公司0.4462万元;

  28.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0.4430万元;

  29.汕头航空有限公司0.3372万元;

  30.顺丰航空有限公司1134.6982万元;

  31.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0.5540万元;

  32.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2.6745万元;

  3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0635万元;

  34.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7.0000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补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补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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