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交通运输执法专题 > 常见问题

小车抢道转弯撞上有轨电车 小车负全责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6-22 10:42字号:【 视力保护色:      

 

  6月21日下午,龙华现代有轨电车10414次(T6)在大布头站-观城站区段往清湖方向试运行期间,在人民路与环观中路交界路口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所幸事件中无人员受伤。电车车头轻微受损,小车左前侧车门略微变形,车窗玻璃受损。

  龙华电车公司表示,碰撞发生时,有轨电车依照电车专用信号灯(当时显示直行信号)、道路地面箭头(直行箭头)、道路信号灯(直行箭头绿灯)行驶,因社会车辆抢道违章左转发生侧面碰撞。

  经交警现场核实,判定机动车全责,电车无责。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在此特别提醒:社会车辆须穿越轨道转弯时,要注意按照信号灯行驶,切勿抢行。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