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龙岗区惠盐路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车牌号为粤B0F***的轻型厢式货车车身老旧,轮胎被车身压扁了一半,司机看到执法人员绕道走,形迹可疑,遂拦停检查,打开车门一看,不禁让在场执法人员倒吸一口凉气,满满当当一车的燃气瓶,经执法人员清点,一共66瓶燃气瓶,其中58瓶大瓶,8瓶小瓶,其中10瓶大瓶和8瓶小瓶是空瓶,其余都充满燃气。大瓶是90公斤,小瓶是10公斤。
司机称其是典**公司的员工,按公司安排,每天晚上八点将燃气送往某燃气供应站,本想着晚上出来干活不会有执法人员执法,没想到还是栽了。当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时,司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也无法提供调发清单。
因该轻型厢式货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运许可,执法人员将该车依法予以暂扣。第二天执法人员联系典**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承认司机说法。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典**公司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典**公司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