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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标志,一个字:拆!

来源:发布时间:2014-08-29 11:05字号:【 视力保护色:      

 

  “XX公馆前行500米右转”、“XX4S大型汽车交易城左转”……这些机动车道边的商业标志牌,除了缺乏管理、影响市容,更有甚者还误导了司机们。日前,宝安交通局执法大队在市交委统一部署下,在沙井辖区开展了非道路标志专项整治行动,拆除了数百个非道路标志。

  本次行动在沙井北环路、新沙路、西环路等快速路、主干道重点区域展开。整治非法设立商业性质(如4S店、房地产)标志牌、擅自篡改现有道路交通标志牌面信息、经拆除后反复多次设立标志牌,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

  路政部门在此提醒: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将处5000元罚款;擅自损毁交通标志标牌,经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将处1万元罚款。为了道路交通安全,请勿设立非道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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