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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通报扬尘整治情况,最差项目将被曝光

来源:发布时间:2013-12-11 11:38字号:【 视力保护色:      

 

  10月份以来,随着不利气象条件逐渐增多,大气扩散条件变差,深圳灰霾天气明显增加,扬尘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11月1日,我市启动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时间将持续到年末。自深圳启动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多部门联合执法,并对各相关单位所辖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源进行监督整治。近一个月时间内,市人居环境委连续组织两次联合执法行动,总体来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形势比较严峻。

  扬尘污染成老大难问题

  目前市内大量轨道交通、市政工程、房产项目相继开工上马,裸露地块大量增加,以及道路交通所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给周边市民生活带来不便,群众投诉率居高不下。据统计,目前全市建筑工地1300多个,其中宝安区最多,近350个;全市1000平方米以上的裸露地块4500多块,其中龙岗区最多,1256块,大鹏新区737块,排全市第二位。从环境指标来看,9、10月份的降尘、PM10、PM2.5比7、8月份均高出30%以上。

  多部门齐抓共管

  此次整治行动由市人居环境委牵头,联合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委、市建筑工务署、市水务局、各区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同时印发的《深圳市2013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据了解,由于深圳的扬尘整治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部分区域的扬尘整治需要多个部门的齐抓共管。为此,深圳出台《深圳市2013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其中,采石场、取土场由市规划国土委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由市住建局负责;余泥渣土运输、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由市城管局负责;道路交通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委;水利工程由市水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由市轨道办负责;地铁文明施工管理由市地铁集团负责。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房屋拆除、建筑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扩大扬尘排污收费覆盖面。

  市民可举报最差工地

  对于市内道路交通施工所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地铁工地施工项目给周边市民生活带来不便等现象,市民可@绿色梦想-深圳,向人居环境委官方微博举报这些不文明施工现象。据了解,除常规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之外,市人居环境委在人居环境委网站上开设专栏,通过公众推荐和现场核实,评选“十个扬尘整治最好项目”和“十个扬尘整治最差项目”。目前市人居环境委已收到包括堆场、地铁、建筑工地等最差项目的举报。

  未落实扬尘污染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根据《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未落实扬尘污染的相关单位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工整顿。办法规定,如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未落实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工作的,或者受委托的专业机构未履行监督义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罚款。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环保部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设、交通、水务、国土房产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罚款,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工整顿。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罚款,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罚款。

  我市将建扬尘控制长效机制

  12月下旬,各部门对所辖扬尘污染源检查、执法及督促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该委将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整体评估,并委托第三方对全市重点扬尘污染源每月进行评估并通报相应监管部门,建立扬尘控制长效机制。12月底,通报全市扬尘污染整治情况,并在媒体、网站曝光扬尘防治较差的施工单位名单。另外,笔者从人居环境委了解到,为全面推进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运用征收扬尘排污费经济,我市从去年开始已经开始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

  有关部门督促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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