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交通运输执法专题 > 执法新闻

无证货车走私2000升柴油?严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11-18 11:10字号:【 视力保护色:      

 

  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这些货物往往具有危险性,也正因如此,这些危险货物需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司机、车辆进行运输,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人明知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仍然铤而走险,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这些潜在的“移动炸弹”一旦上路,将严重威胁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1日晚,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罗湖大队组织开展夜间错峰执法行动,期间收到公安、缉私部门案件线索,在清水河三路物资加油站工地附近疑似出现黑油车,邀请开展联合执法,罗湖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工地内停放了粤B8***1、粤B6***C两辆厢式货车,该2台车内均安装有加油装置。执法人员现场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罗湖区打私办,罗湖区清水河派出所,罗湖交警及海关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协调,对案件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经调查,该车被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时车上装运有柴油2千多升,海关缉私部门执法人员认为涉案油品涉嫌走私,已安排中石油罐车将油品证据保存,车辆实际所有人及涉案司机黄某已由罗湖东门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车辆上装载的柴油进行抽样取证,清水河街道办执法人员见证了取样过程。经查,涉案2台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依法扣押涉案车辆。

  经查询,涉案车辆未取得危货道路运输证且司机黄某本人未取得危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黄某本人也未取得危险品货运许可。2021年10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前往罗湖东门派出所对当事人黄某展开进一步的询问调查工作。为查清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向公安交警部门协查了涉案车辆的卡口数据。黄某对驾驶涉案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情况予以确认。

  同时,经调查,司机黄某表示其于10月21日下午一点钟左右,驾驶涉案车辆回到清水河物资工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车上的柴油是从香港货柜车买来的,其已向公安机关说明了香港两地牌货柜车来工地的次数及每次向香港货柜车买油的情况。涉案2台车辆中,其中粤B8***1车一般停放在龙岗龙山工业区,需要向该车加油时便向某物流公司联系,一般加一千升左右的油,本月已经加了3次油。另一台粤B6***C则基本停放在物资加油站后工地,主要用途是接收平时过来加的油,偶尔会在清水河一路、三路给拖车加油。

  执法人员向文锦渡海关缉私分局、罗湖公安分局警官了解到,这些货车经常会驶离到一些偏离正常运输路线的地方,每次在香港加完将近1000升的柴油,行驶至大陆这边后会把剩余的油箱里的柴油出售给各黑油点。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抓获涉嫌走私人员4名,成功查扣涉案粤港两地牌车1辆、改装储油车2辆,涉嫌走私柴油共2950升,储油设备2套,案值超百万元,涉税40万元。

  经鉴定,涉案车辆运载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黄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黄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涉案车辆依法进行了扣押。

  2021年以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打击非法成品油(燃料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蓝箭2021”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切实消除成品油运输安全隐患,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据统计,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涉及成品油运输车辆违法行为411宗,其中非法运输案件228宗。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