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8日,全国首次的士牌照公开拍卖会在深圳会堂举行。会议以竞投的方式出售140个小汽车营运牌照,每个出租小汽车牌照拍卖价格未19.4万元,成交额为2716万元。
1995年,全国收个出租车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出租管理条例》实施,正式确立了“有偿使用、公开拍卖”的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投放方式,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参加竞拍。竞得者按规定缴清营运牌照款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即为该营运牌照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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