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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篇】“小聪明”换来“大惩戒”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10-09 17:48字号:【 视力保护色:      

 

  五十多岁的胡某原来是一位农民,以种田和打零工为生。后来,看到村子里的人陆续开工厂做生意发了财,胡某也动了开公司的念头。2011年,胡某注册成立了宁波某五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电、汽车零件的生产和销售。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所以公司成立两三年内都没能盈利,只能勉力维持。胡某在苦恼之余,也逐渐感觉到原来做生意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渐渐地,胡某开始打起了歪主意,如果能少缴点税,那公司的利润不就有了吗?在这一念头的鼓动下,为了能多增加进项抵扣税额,2014年,胡某找到了中间人李某,通过李某以支付票面金额7%手续费的方式,取得了由深圳市某贸易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价税合计63万元,进项税额9万余元已被胡某申报抵扣,发票金额53万余元也已计入成本在税前扣除。

  但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胡某的违法行为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2015年,在打击“黄金票”系列案专项行动时,胡某的公司进入了税务机关的视野。根据线索,宁波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对胡某的公司进行了检查,查实了胡某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第三稽查局对胡某的公司依法做出追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合计款项60余万元。

  由于胡某的公司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宁波市国税机关按照规定将胡某及其公司的信息纳入了“黑名单”系统对社会公布,并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胡某的公司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而由于一直没有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胡某也被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了阻止出境手续,禁止出境;法院也依法对其高消费行为进行了限制。

  日前,第三稽查局在组织纳税人观看税收专题片《税收违法“黑名单”里的罪与罚》时,特意邀请胡某一同观看。胡某看完专题片后感触良多,坦言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和侥幸心理,葬送了自己辛苦开办的公司。因为被纳入了“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自己已经失掉了信誉,现在几乎没有人肯跟自己做生意了。而且因为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银行也已经拒绝为公司提供贷款,公司的资金链出现了很大问题。尽管现在公司几乎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但胡某表示,他会想办法及时缴清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争取早日从“黑名单”中撤出,从头开始,踏踏实实做生意,慢慢挽回自己的信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他深感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还要用自己的教训告诫身边的亲人和朋友,遵守法律,规范纳税,不要步自己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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