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根据《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深府〔2007〕27号)、《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09年度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白皮书》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服务年”活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为市民提供快捷、舒适、安全、便利、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特区内500米公交站点基本全覆盖、特区外75%,公交出行机动化分担率46%;深圳通发卡量达到605万张;城市公交客流总量20.9亿人次,日公交客运量570万人次;新增公交专用道70KM;新建投入并使用公交场站13个;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公交万车责任事故死亡率≤35人;年内达到特区内外有效投诉率同比分别下降3%和10%;特区内外公交车违章率同比下降2%和10%;出租车营运违章率不超过3.5%,有理投诉率低于0.3%。
二、推进公交优先发展的工作任务分工
(一)完善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制度,深化公交特许经营改革,建立适度竞争的公交市场环境
按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多模式、一体化、适度竞争的要求,完善并规范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制度,加大力度整合公共交通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特许经营改革工作。
在2008年已完成“100%统一车身标识、100%线路经营权移交”的工作任务基础上,深化落实公交特许经营改革,实现三家公交企业资产的整合和规范经营。具体目标:
1.基本消除特区外公交线路承包现象,完成线路、车辆的整合工作。制定解除公交线路承包问题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法律、财政、线网规划等具体措施,6月底前提出方案,年内基本解决承包关系。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汽公司配合。
2.完善公交特许经营成本规制与补贴机制,9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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