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做好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发放工作,我局起草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7月13日至8月2日期间向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8月2日,我局共收到86条意见,其中86条有关,0条无关;共采纳48条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行业意见
2020年7月13日,我局向出租车协会和巡游出租车企业征求意见。截至7月20日,共收到29家单位提出的82条意见,其中出租车协会意见2条,巡游出租车企业意见80条。经认真研究,对47条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方案》中予以修改完善;其他35条意见因与《若干措施》要求不符合等原因未予采纳。
二、社会公众意见
2020年7月24日至8月2日,我局分别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2日,共收到3家巡游出租车企业意见4条。经认真研究,对1条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方案》中予以修改完善;其他3条意见因与《若干措施》要求不符合等原因未予采纳。
以上征求意见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处理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