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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行政检查计划表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7-01 09:47字号:【 视力保护色:      

 

行政检查牵头单位检查类型是否为双随机检查检查方式计划执行日期抽取比例抽取频率备注
智慧处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和运输企业一卡通业务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0%一年1次收单机构包括公交企业和地铁运营企业,分别由公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地铁行业主管部门纳入日常检查。
智慧处(统筹)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50%一年1次计划对我局所辖14家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分4个业务板块:1、港航处4家,计划抽查2家以上。2、民航处所辖5家,计划抽查2家。3、轨道办所辖1家,计划抽查0家。4、公交局所辖4家,计划抽查2家以上。
建管处交通建设工程的检查(工程安全和质量)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6%每月抽取,一年12次全年抽查80%。
物流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含泥头车)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0.4%;
    泥头车企业约7%
每月抽取,一年12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全年抽查5%;泥头车企业全年抽查约85%,各辖区管理局根据本辖区监管力量情况经申请可适当调整抽检比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和从业人员的监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专用车辆、设备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条件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8%每月抽取,一年12次全年100%检查。
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每月月初抽取,一年12次全年抽查10%,各辖区管理局根据本辖区监管力量情况经申请可适当调整抽检比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8%每月月初抽取,一年12次全年100%检查。
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配货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公示的物流场站园区类货运源头单位100%检查。
港航处港口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线上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客运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含仓储企业)、普通散货码头企业(含弃土临时装船点企业):100%;
    拖轮企业:15%;
    理货企业、船舶港口服务企业:2.5%
客运码头:每季度抽查一次,一年4次;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含仓储企业):每两个月抽查一次,一年6次;普通散货码头企业(含弃土临时装船点企业):每半年抽取一次,一年2次;拖轮企业:每半年抽查一次,一年2次;理货企业、船舶港口服务企业:每季度抽查一次,一年4次。客运码头、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含仓储企业)、普通散货码头企业(含弃土临时装船点企业)全年100%检查。拖轮企业全年检查30%。理货企业、船舶港口服务企业全年检查10%。因双随机检查计划调整,相关检查频率及检查比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按新计划执行。
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5%每季度抽查一次,一年4次。全年100%检查。
路政处路政审批项目的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0.5%每季度抽查1次因职权调整,路政管理双随机检查规定正在修订,如有修改,以修订印发版本为准。
公共交通局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17%原则上,每月抽取,一年12次半年全覆盖一次。
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17%原则上,每月抽取,一年12次半年全覆盖一次。
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监督检查现场检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约8%原则上,每月抽取,一年12次全年100%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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