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支队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12328
(二)网站留言:政府在线
(三)来访来函:南山区泉园路30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或其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投诉;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非法营运、违规经营、破坏道路等违法行为情形的,可以举报。
四、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信息;
(二)明确说明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状态)发生的详细地点或部位;
(三)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交通运输执法管辖事项。
五、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具体行为发生时间地点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和非信访途经事项,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本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