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关于暂停2019年9月-2019年11月月度考核的情况说明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10 00:00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进入深圳交通质量新时代”、“还要强化质量地位”的工作要求,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坚持质量引领、树立质量意识、直面问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创交通建设新局面”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城市质量提升年”活动,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好快省安廉目标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组织开展了建设中心2017-2019年度(2年)质量、安全第三方巡查服务工作,该合同有效期截止2019年8月。2019年9月,合同到期,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中标单位均退出检查。我局随即开展了2019-2021年质量、安全服务批量招标,11月份完成招标流程,由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家中标单位于12月份正式开展检查工作,故2019年9月-11月,我中心暂停质量、安全第三方巡查工作。现定于2019年12月份重新开展该项工作。

  特此说明。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