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邮政快递领域阶段性补贴工作的通知》(深交〔2023〕2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拟对以下企业给予邮政快递领域阶段性补贴,具体名单如下:
一、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760元;
二、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418元;
三、深圳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12,610元;
四、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68,172元;
五、广州万之象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46,785元;
六、深圳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 426,011元;
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653,331元;
八、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132,069元;
九、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 1,113,352元;
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259,288元;
十一、广东吉瑞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813,194元;
十二、深圳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347,761元;
十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2,538,832元。
现予公示。凡对以上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83168092 深圳市邮政管理局336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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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