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根据《深圳市公路和隧道收费改革实施办法》、《深圳市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今年以来收费公路改革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委批复,2013年度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计划支出71,229.65万元。其中:
一、经营性公路和隧道补偿、非经营性公路还贷支出计划
安排20,507万元,用于逐年归还财政预算补偿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垫支款。
二、交通运输规费征收总站管理费支出计划
安排11,112.07万元,用于规费征收总站管理经费。
三、公路隧道管养经费支出计划
安排39,410.98万元。具体如下:
(一)公路及隧道日常养护费23,591万元。
(二)专项养护费用7,571.98万元。
(三)公路大中修工程等费用6,000万元。
(四)养护预备费2,000万元。
(五)其他248万元。
四、路隧改革相关费用支出计划
安排路隧改革相关费用支出109.6万元。
五、交通运输规费征收总站专项支出计划
安排专项支出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