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府法治办〔2019〕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调整部分2019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如下:
一、将“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先锋城市战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为“制定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承办单位:综合规划处);
二、将“凤凰山综合车场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为“观澜大水坑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承办单位:建设中心)。
特此通告。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