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民航业健康发展,加快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21〕4号)等规定,结合深圳市民航业实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重点围绕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开展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日(周五)下午14:30-17:00
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
包括市民代表3名、企业代表4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2人)。原则上不限制新闻媒体报名数量,若预定听证参加媒体人数过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6月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
(二)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713室。
(三)报名方法。
方法1:在本通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
方法2: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杰卓,联系电话:0755-82963215。
(五)相关证明。
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附件:参加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