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定于2023年11月26日举行修订《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26日(周日)上午10:00-12:00。
(二)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楼3楼多功能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二、听证部门名单
(一)听证组成员
组长:张利松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副处长
组员:曾天林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应急处副处长
徐 敏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副处长
(二)部门陈述人
刘 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应急处一级主任科员
付 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
祁卫东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5名,包括市民代表3名、交通运输企业代表9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
经申请人自愿报名且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共为市民代表3名、交通运输企业代表9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按照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确定以上15名申请人为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