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政府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2〕7号)相关资助审核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11家企业2022年3月至4月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资金共2676.0666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
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653.4542万元;
二、顺丰航空有限公司503.81万元;
三、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元;
四、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312万元;
五、深圳市地平线速运物流有限公司30.3366万元;
六、海南凯奥斯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8.0786万元;
七、深圳德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6.6820万元;
八、瑄瑞(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3.6896万元;
九、海南世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2945万元;
十、极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4558万元;
十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813.2653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日